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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林业局上网信息审查制度
  【 字号: 发布者:admin  发布时间:2007-3-16 9:06:47 阅读:2162 次

一、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。

二、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,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,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。

三、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,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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